长江职业学院师德师风问题投诉举报须知
1.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
2. 举报人须实名举报,且告知可反馈处理结果的联系方式。
3. 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事实、证据、知情人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4. 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5. 必须实事求是,举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 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27-87174575
2.举报邮箱:cjzyjiaosh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