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寄送hi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2)27号)和《关于报送2013年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切实促进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学科发展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教师申报2013年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计划。省内接受的高校及学科、导师、收费等在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查询。
一、 申报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专业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 选拔程序
1. 申请人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并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2. 各院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出具推荐意
见,于2013年5月3日前将推荐表提交干部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3.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省教育厅。
三、 派出与管理
1.“湖北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计划”由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组织协调,具体录取计划和安排另文通知,研修期限为一年。
2. 为提高录取率,申报教师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2. 研修经费由学校承担;研修合格视同完成基本工作量。
3. 参训人员在培训前应明确培训任务;在培训中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安排和管理,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在培训结束后,应尽快提交培训报告并在学校内部交流培训收获。
附件一: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干部人事处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