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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处组织老师参加2013年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关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承办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师资培训项目2013年度开班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经院部推荐、学校评审、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我校财经学院徐盛秋、机电学院杨可、建工学院黄太艳、教务处计算机中心朱锋等四名老师获批参加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培训所需经费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培训时间为20137月至8月,培训合格,视其完成培训期间的额定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