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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我校春季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 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14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时间:411日—420日(春季)

地点:干部人事处

申请认定对象:学校在职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按专任教师对待)。

符合相关条件并申请参加此次教师资格申报的人员请携带个人资料到干部人事处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自行从校园网干部人事处栏目中下载《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体检。

二、网上报名

间:421日—427日(春季)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4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时间: 428日— 430日 (春季)

学校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

时间:51日— 59日(春季)

地点:干部人事处

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到干部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相关事宜,可咨询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干部人事处 贺红 联系电话:027-87174575

附件12013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干部人事处

一四年三月二十七

附件1 2014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网上

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

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网上报名时间:4218:0043024:00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228:00101024:00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

”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

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

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所属

高校)。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 特别提示:“工

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

“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

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 格式电子档照

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 114 像素×156

像素,大小在 19K 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

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

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

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交所属高校人事部门

盖章。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

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422日—59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923日—1010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所属学校人事部门(或所属学校其他负责教师资

格工作的部门)。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954年元月1日以前出生申请普通话免试的

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

专科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

训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

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8)体检表1份(学校统一指定的一所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的二级以上医院);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 1

份;

10)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

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1 份,辅导员岗位

等同教师岗位;

11)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

(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12)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

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

印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

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