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
童静菊、史文迪、刘雅倩、熊隽、尹蓝翔、朱新宇、鲍文景、黄鹤、曹骏杰、吴思婷、张欣钰、吴贵洋、李志林、万周立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若对以上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人力资源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纪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王锋、陈丰
联系电话:027-87174585 027-87174575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丽丽
传 真:(027)873272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409室。
长江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