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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湖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做好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提名推荐工作的函》(附件2)精神,现就做好杰出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对象:我校教学一线,承担专业课、实习课或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 5年及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任教师。

推荐名额: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各奖项评审标准》(附件3)。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向所在教学院部提交申报材料;

2.所在部门推荐:各教学院部根据评选要求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3.学校评选推荐:学校根据各教学院部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我校的拟推荐对象。

四、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院部于1012日(周四)下班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申报表》(附件4)、《第八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候选单位及个人推荐汇总表(杰出教师奖)》(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评审标准归类整理并形成目录)电子版发送至26836283@qq.com

联系人:陈丰  联系电话:027-87174562



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