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15日
学习对象: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作学习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训前须知(职教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底数清楚、广泛动员、应培尽培。此次专题学习所获得的学时记入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及年终考核等对培训课时有要求的项目。
(二)做好统计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了解相关教师学习进展情况,统计本单位参加人数及完成学时具体情况,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4点前填报《2023年长江职业学院“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时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您也可以直接拨打400-8757-650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40 13:30-17:00)。
学校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27-87174575 QQ:415707217
附件1:“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训前须知(职教版).docx
附件2:2023年“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操作手册【职教教师篇】.docx
附件3:2023年长江职业学院“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时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