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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现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有关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如下:

招聘学院

招聘专业

岗位编号

入围名单

备注

医药护理学院

护理学

D2023001

彭云巧、罗江安


药学、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D2023002

吴舒同、程熠娜、张玉杰、蔡乔宇


财经旅游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D2023003

张盛福


机电汽车学院

机械工程类(自动化)

D2023004

詹子凡


物联网工程

D2023005

均未过合格线

机械工程类(新能源汽车)

D2023006

周雨莎


城市建设学院

土木工程大类

D2023007

姚佳黛、黄凤婵


设计学类(环艺、产品)

D2023008

蔡佳君、李钰炜


文化教育学院

艺术学、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群)

D2023009

胡胡、张心蕊、陈星燃、段玉静、曾健


电商物流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市营、电商)

D2023010

王蔚然、张彩平


国际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

D2023012

金念念、戴岭、杨晨


数据信息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D2023013

陈莉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

D2023014

均未过合格线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D2023015

张亚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

D2023016

陈凤


创新创业学院

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

D2023017

李平


党委学生工作部

A1岗

F2023001

肖立柯、王政、周健


A2岗

F2023002

马璐明、张梦、江萍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身体检查两个部分。考生在2023529日上午8点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下午230分在长江职业学院光谷校区进行心理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组织实施中,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74585(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长江职业学院

2023年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