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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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校区现有教职工岗位聘用后工作交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在完成西校区现有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后,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工作交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报到

(一)报到时间

所有参与岗位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正式文件公布后,应及时与新任岗位所在部门取得联系,并在办理好资产移交手续后正式报到,报到时间不得晚于聘用正式文件公布后三日内。部分对新部门不熟悉的教职工,可与干部人事处联系后,由干部人事处安排报到。

(二)报到后工作要求

1、接受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尽快熟悉新的岗位。

2、新到岗人员原任岗位工作有交接需要的,要按照交接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交接任务,保证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3、在学校未宣布交接工作圆满完成前,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均为原任岗位工作人员,要妥善安排好原岗位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档案资料交接

(一)交接材料内容和责任人

1、学籍档案:交接双方责任人为教务处和原医药学校教务部负责人(苏龙、李家庆)。

2、学生档案:交接双方责任人为学生工作处和原医药学校学务部负责人(张俊、李铭)。

3、财务档案:交接双方责任人为财务处和原医药学校财务部负责人(陈立光、朱筱华)。

4、文件档案资料(含相关规章制度、校内及上级历年文件、电子文档等资料):交接双方责任人为党办校办和原医药学校党务部、校务部负责人(李丹、李晓峰、李少文喆)。

(二)交接要求和标准

档案资料的交接要求工作细致、材料完整、交接及时,交接工作要求在7月30日以前全部完成。档案转出部门原所有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完成好档案整理、交接工作。

档案交接前整理的标准为:

1、移交的档案资料要齐全、完整、按照相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进行分类、整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书写规范,装订整齐美观,装袋、装箱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移交档案时,需移交案卷目录纸质版本一份,卷内目录电子版本一份

(三)交接程序

1、档案转出部门原工作人员统计应移交的档案资料类别和数量。

2、对应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清点和整理,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内容应与档案材料一致。

3、档案接收部门派专人到西校区按档案移交清单清点档案内材料。

4、清点完毕,双方工作人员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由双方保留。

5、交接后,根据实际情况,档案材料由档案接收部门指定存放地点和保管人员。

三、资产交接

(一)交接时间:

所有岗位变动人员必须在报到前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全校整体资产交接工作应在7月30日之前完成。

(二)交接工作要求:

1、教职工在工作调动中,原岗位配备的办公设备、家具原则上不得随人走,必须留在原部门;在调入部门办公设备不足或确因工作需要须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在人员到岗后由资产与招标管理处统一调剂。

2、原医药学校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资产负责,应切实履行好资产转移、交接的工作职责,做好本部门岗位变动人员的资产移交工作。

3、岗位变动人员必须在离开原部门前向原部门负责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填写《长江职业学院岗位异动资产交接单》,一份交资产与招标管理处的石焰老师,一份交原部门负责人,一份交到岗部门负责人。

4、原医药学校部门负责人在到新岗位报到前,必须认真清点本部门的所有资产,填写《长江职业学院部门资产清查表》,交揭建明老师验收合格。

5、岗位变动人员凭手续完备的《长江职业学院岗位异动资产交接单》、原医药学校部门负责人凭手续完备的《长江职业学院部门资产清查表》方可到新岗位报到。

   6、新组建或撤销的机构,要及时到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办理资产合并、转移手续,原机构负责人为原部门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7、原专职和兼职教师配备的笔记本电脑,按照签订的合同继续保管使用。

8、原西校区教学仪器设备和实习实训设备由医药学院统一接收。

9、学校资产与招标管理处将对岗位变动人员资产移交进行清查盘点,同时将组织财务处、纪检监察处对各部门的资产移交情况、清查盘点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履行交接手续或对资产移交工作不负责、造成资产遗失的人员,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不按要求履行资产移交的部门学校将严格控制2016年办公设备和教学设备的申报。

(三)交接流程

1、领取表格:岗位变动人员领取《长江职业学院岗位异动资产移交清单》,部门负责人领取《部门资产清查表》(资产与招标管理处网站下载或在资产管理员石焰老师领取)。

2、填写表格、签字(原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交表:《长江职业学院岗位异动资产交接单》交石焰老师,《部门资产清查表》交揭建明老师)

4、领取资产标签:交表后在石焰老师处领取设备标签。

5、填写资产标签、贴标(所用资产按照移交清单表填写标签,其中设备名称填写“资产名称”,设备编号填写“型号规格”,购置日期填写“登记日期”,使用单位填写“原部门”,条码填写“使用人签名”,并粘贴于设备醒目位置。

 

附:各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党办、校办:刘丹  87174562

学生工作处:彭雪琴 87170179

干部人事处:赵秋丹 87174572

教务处:廖可莹 87170140

财务处:刘银涛 87170233

资产与招标管理处:谢小槐8717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