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李德武等四名同志进行任职试用期考核的通知》(长职党【2016】31)号)文件精神,现将李德武、胡星、杨汉祥、朱东河四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个人述职报告进行公示。请广大教职工查阅。
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9月23日。在公示期内,全校教职工可通过口头、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或干部人事处反映情况。
受理电话:87174576(纪检监察处)
87174572(干部人事处)
邮 箱:lianzheng87174576@163.com
cjzyrsc@163.com
干部人事处
2016年9月21日
个人述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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