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促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推动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学习时间及学习方式
培训对象:专职教师
学习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2月28日,教师需在此时间段内进行在线学习,在这之后将无法继续学习。
学习方式: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用暑期研修时注册的账号密码进行登陆(未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的教师请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并选择“职业教育”进行学习或直接进网址进行学习:https://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详见附件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
完成学习后,可获得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获得认定学时后,您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您的学习时长。研修结束后,平台将为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教师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二、学习内容
寒假教师研修共为教师提供5门课程,每门课程提供多个学习资源,具体课程清单及学习要求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时间 |
认定课时 |
学习时长 |
备注 |
1 |
教师直播教学安全 |
2022.12.02 |
1 |
≥45min |
必修 |
2 |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2023.01.05 |
2 |
≥90min |
必修 |
3 |
师德典型引领 |
2023.01.05 |
1 |
≥45min |
必修 |
4 |
教师关爱讲堂 |
2023.01.05 |
1 |
≥45min |
必修 |
5 |
塑造“双师型”教师 |
2023.01.05 |
1 |
≥45min |
必修 |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寒假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以院部为单位组织教师参加研修,原则上要求全员参与。此次寒假研修所获得的学时记入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及年终考核等对培训课时有要求的项目。
(二)做好统计工作。各院部要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统计本院部参加人数及完成课时具体情况,于2023年2月28日前填报《2023年长江职业学院“寒假教师研修”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学校人力资源处。
(三)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400-8757650.
学校联系人:刘想容 联系电话:13995610530
附件:
附件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职教教师篇】.docx
附件2:2023年长江职业学院“寒假教师研修”情况统计表.docx
长江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