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规定,我校已于5月25日组织笔试工作,现将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资格复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入围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6日,8:30--17:00。
2.地点:长江职业学院光谷校区(雄楚大道918号)明德楼906会议室。
自驾往返考生需由民族大道东校门进出。
三、资格复审原则
1.按照《公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资格复审对象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 资格复审对象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限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证件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3. 资格复审原则上需资格审查对象本人携带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办理,除必须在提供所需的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有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按《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五条报名及资格审查(二)资格审查”及“附件: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的相关要求提供审查材料。
咨询电话:027-87174562、13871516838(余老师)。
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