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高”建设目标,为全面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我校拟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其中A类“专业群领军人才”5名、B类“高层次技能人才”2名、C类“专职教师Ⅰ”23名、D类“专职教师Ⅱ”18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技能和经历等。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期及相关待遇
(一)聘期
A、B、C三类岗位首次聘期为5年,D类岗位的首次聘期为3年。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A、B、C三类岗位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相关待遇如下:
A类岗位:住房补贴10万元+特殊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B类岗位:住房补贴10万元+特殊补贴20万元;
C类岗位:住房补贴10万元,特殊补贴参考标准:
①博士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大学(中科院、社科院、985、211、“双一流”、泰晤士报世界排名前300强高校)或毕业学科是“双一流建设学科”、ESI、QS学科排名世界前200名;
②应聘前在双高计划建设名单中的高水平学校(56所)工作,或从事专业属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高校(141所)中的高水平专业群;
③五年内具有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经历,且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A&HCI、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④近三年指导学生团体(个人)获得国家级技能(创新创业、互联网+等)大赛一等奖以上;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主持过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⑤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且已出站的。
满足以上每项补贴3万元,可累加,最多不超过15万元
(三)其他待遇需求可面议。
四、应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A、B、C类岗位全年有效。第一轮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报名。应聘者可直接联系《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对应的院部负责人或者人事处联系人,也可访问“长江职业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cjxy.edu.cn),了解相关信息及对岗位的具体要求。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 《长江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应聘A、B、C类岗位填报,见附件2)或《长江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应聘D类岗位填报,见附件3);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6.专业建设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注: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制作一份电子文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院部+应聘专业”,发至相关报名邮箱,请勿发送超大附件。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应聘人员年龄从9月1日起算,例如年龄要求40岁(含)以下,即为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应聘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符合A、B、C类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和符合D类岗位条件的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
2.学校对符合D类岗位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教育教学素质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 符合A、B、C类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和符合D类岗位条件的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在D类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部分岗位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可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招聘或安排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与办法如下:
A类岗位:采用学术汇报和现场互动答辩的方式对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建设能力和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B类岗位:采用现场无学生讲课、现场互动答辩和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对面试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专业建设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进行测试。
C、D类岗位:采用现场无学生讲课和现场互动答辩的方式分别对面试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建设能力进行测试。部分对实践操作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还需进行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部分进行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其操作能力测试的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且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长江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监督工作
(一)信息发布网站
长江职业学院(http://www.cjxy.edu.cn/)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职业学院人事处(http://rsc.cjxy.edu.cn/)网站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二)报名咨询电话
18651166520 王老师
027-87174575宋老师
(三)监督电话
027-87174585
(四)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918号(光谷校区)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电商大道1号(科技新城校区)
附件1: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长江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3:长江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