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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江职业学院2012年度干部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院部、机关各处室:

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长江职业学院2012年度干部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长江职业学院2012年度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2012年度 干部考核 工作方案 通知

长江职业学院 党委办公室 201212月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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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江职业学院2012年度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精神,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干部在2012年度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考核对象

201212月在岗的行政管理人员(含在编、人事代理制人员)。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2012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及所在岗位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对在201112月竞聘上岗、201212月试用期已满的干部(名单见附件1),重点考核其在试任职务期间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2012年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副校长梁银怀同志负责、干部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党办、校办、纪检监察处协助配合完成。

五、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党政负责人,含副职牵头)、其他处级干部(包括一般副处级干部、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科级干部(含副科)、一般管理人员(科级以下)四类进行。

(一)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其中,试用期满干部还要填写《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

2、党总支组织测评。各党总支组织所辖部门全体教职工(包括非党员)对所辖部门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并填写《干部年度考核部门(党总支)测评票》(附件4)。

3、公开述职。述职在校领导班子成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副科以上干部参加的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主要是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重点围绕所在部门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 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4、民主测评。述职后,参会人员填写《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对试用期满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赴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选择与其工作联系较多的相关部门,与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并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每个考核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分组情况在组织考察前另行通知。

6、考核情况汇总。干部人事处汇总考核情况,报校党委研究。

(二)一般处级干部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其中,试用期的干部还要填写《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

2、述职与党总支所辖部门测评。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党总支所辖部门大会上述职,要求所在党总支所辖全体教职工(包括非党员)参与,并参加干部年度考核部门测评(附件4)。

3、组织考察。对试用期满的一般处级干部,学校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赴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选择与其工作联系较多的相关部门,与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并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4、部门认定、分管领导审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述职和总支测评情况,结合工作表现,对本部门被考核人员做出考核结论,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

5.考核情况汇总。干部人事处汇总考核情况,报校党委研究。

(三)科级干部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一年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其中,试用期的干部还要填写《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

2、述职与党总支所辖部门测评。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党总支所辖部门大会上述职,要求所在党总支所辖全体教职工(包括非党员)参与,并参加干部年度考核部门(党总支)测评(附件4)。

3、组织考察。对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学校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赴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选择与其工作联系较多的相关部门,与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并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4、部门认定、分管领导审核。各部门领导根据被本部门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述职和总支测评情况,结合工作表现,对本部门被考核人员做出考核结论,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

(四)科级以下管理人员考核程序

科级以下管理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试用期满的科级以下管理人员还要填写《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后,在所在部门内部进行述职和测评,部门负责人根据述职情况和部门测评结果,结合工作表现对被考核人员作出考核结论,分管校领导审核后,送干部人事处汇总并提交校党委审定。

来校未满一年的人员考核,由个人写出总结,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所在部门对其写出考核评语,但不对其评定考核等级。

六、考核结果的量化与确定

干部年度考核结果采取量化办法,先将测评票中的测评等次转化为量化成绩,然后按规定权重系数计算各类测评的量化得分,各部分测评的累计得分即为考核综合量化成绩。

测评票中对每一被考核人员的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计90分,合格等次计75分,基本合格计60分,不合格计40分。测评成绩得分按以下公式确定:

90×优秀票数+75×合格票数+ 60×基本合格票数 + 40×不合格票数

测评成绩=

总有效票数

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综合量化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党总支所辖部门测评成绩占30%,公开述职后的民主测评成绩占40%,校领导班子测评成绩占30%

一般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综合量化成绩根据党总支所辖部门测评结果确定。

本次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处级干部优秀人员按正处级(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15%、副处级15%分别确定名额,科级及以下干部优秀人员名额在年底进行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后确定;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由校党委根据考核综合量化成绩,结合组织考察情况做出考核结论。

七、考核日程安排

126,召开2012年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

1210-12月12,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试用期满干部还需填写《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

1213-12月14,各党总支(部门)组述职测评;

1218,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述职、民主测评;

1219-12月20,对试用期满副以上干部进行组织考察;

1221-12月23,干部人事处汇总整理考核材料;

1224-12月28,校党委讨论研究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及运用

本次考核作为2012年度干部个人考核的结果记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综合量化成绩作为2012年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之一;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经党委同意,学校正式任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党委研究,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开展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全体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党性,出于公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2、考核工作人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须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非组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考核工作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处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干部年度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提倡实名反映情况。(受理电话:87174576)

附件:1201212月试用期满干部名单

2、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

4、干部年度考核部门(党总支)测评票

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uploadfile/ebt2_upload/file/20121207/20121207085732_77302.doc